「學生國際訪問獎」設置辦法
一、為擴展學生國際視野與研習經驗,培養領導人才,特設置「學生國際訪問獎」。 二、獎勵對象包含: 1. 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從事短期實驗或研習之研究生(博士班學生優先)。 2. 經學務處遴選至國外觀摩之優良學生社團幹部。 3. 以上述兩種申請身分為優先考慮,如有餘額則補助參加國際會議之學生。 三、本辦法原則上贊助旅費(憑據報銷),每年申請一次,並以2萬元為上限。 四、申請學生須提出訪問計畫並填申請表,向所屬學院或學務處申請。 五、獎勵經費由清華基金編列。 【相關表格下載】 『學生國際訪問獎』申請表 『學生國際訪問獎』施行細則 『學生國際訪問獎』設置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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